1.案件名称:兴国有义矿业有限公司杰村乡萤矿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违法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赣市)应急罚〔2020〕013号
3.相对人:兴国有义矿业有限公司杰村乡萤矿
4.案由: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违法
5.违法行为:2020年7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兴国有义矿业有限公司杰村乡萤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以下行为: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矿山提升机操作贾秀荣、张大江等2人操作证到期未复审,证件失效。3、安全措施不到位,+30中段往东部整改掘进未实施超前探水措施,主扇未开,局部通风不合要求。
6.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第二十六第二款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6.6.3.4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第七项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5号令)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7.处罚决定部门:365bet线上娱乐_Best365官网登录_正规beat365app应急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0年8月27日。
9.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十万元罚款。
10.处罚结果:执行完毕,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