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应当理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我国政府在面对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时能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但这种“大包大揽”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可能造成资源浪费或配置不合理,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公众淡化自身防范风险和自救互救的意识。当灾难来临,民众往往手无举措,只能等待政府救援。我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社会救援力量的缺乏,政府在完善自身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同时还应该积极支持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的建设,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效能,最大程度、最有效率地适应各类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将 “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传播于民众心间。
(地震和地质灾害管理科 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