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监管,2021年9月2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刘康生副局长、张伟科长一行深入赣州高新区对赣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江钨钨合金有限公司、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深入企业一线操作生产车间,指导企业消除隐患,并现场反馈至企业相关负责人。要求企业切实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员工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隐患治理,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稳定可控。
此次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钟裔承局长、刘松大队长、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刘腾飞等有关工作人员陪同,期间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情况,开展“五个一”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两个“15”天和“一报告双签字”等要求,以及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检。有效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落实,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