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土地征收(征地拆迁)

        在线检阅: 搜索

        南康区人民政府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访问量: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11213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赣自然资征〔2022〕240 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消防用地。

        三、征地位置

        (一)土地坐落:位凤岗镇大塘村、龙江村、龙泉村、蔗山村三江乡赤湖村、南坑村、饶家陂村、五岭村、伍村村、新红村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村尾村、横江村、龙潭村、太窝村、洋田村、章良村、中边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及征地面积

        本次征收岗镇大塘村、龙江村、龙泉村、蔗山村三江乡赤湖村、南坑村、饶家陂村、五岭村、伍村村、新红村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村尾村、横江村、龙潭村、太窝村、洋田村、章良村、中边村土地490.12亩。

        五、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单位:元/

        (街道)

        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

        集体建设用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未利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

        合计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林木砍伐费

        合计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凤岗镇、三江乡、科技城

        52900

        2092

        54992

        52900

        21160

        1500

        22660

        21160

        15870

        注: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六、安置政策

        按《365bet线上娱乐_Best365官网登录_正规beat365app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赣市府发〔2017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27日至2022218

        八、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365bet线上娱乐_Best365官网登录_正规beat365app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设置的登记点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九、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本人民政府协调。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凤岗镇人民政府、三江乡人民政府新能源科技城管

        理处

        联系地址:凤岗镇人民政府征迁办、三江乡人民政府征迁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征迁办

        联系人员:朱灵、刘小兰张朝荣

        联系电话:0797-65615120797-65703690797-7280898

                                           南康区人民政府

                                           202227

        相关文章